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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伦盛世INTERNET虚拟主机租用合同

 甲方:

 乙方:北京美伦盛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国内域名___个为:______价值____元。

2、乙方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空间____兆,EMAIL信箱____个,价值____元,以上共计
  人民币____元。

3、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____元支付乙方。

4、提供服务期限为一年,起始日从服务器开通之日起计算,截止到____年__月__日。
  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双方认为某些
  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合同。

5、甲方申请的主机空间只能供自己使用,不能转让和出租。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
  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
  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6、甲方在利用美伦盛世提供的主机空间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联网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管理
  办法》和《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
  政规章制度。

7、甲方在使用美伦盛世主机空间开展业务时,应遵守INTERNET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
  的、挑衅性的文件。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如果发现用户信息内容不符合要求,美伦盛世
  有权通知用户予以更正并直至停止通讯服务。

8、乙方在收到甲方相关款项后,应在24小时内将甲方虚拟主机开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管理
  权限。

9、在服务期限内,乙方保证甲方服务器24小时畅通,并对甲方更新内容进行备份。由于其他不可
  抗力引起服务器死机除外。

10、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
  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
  书面同意的除外。

11、此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北京美伦盛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 info@millennia.com.cn 电话: 8552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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